很快,钱总点的酒菜开始陆续端了上来。
先喝酒。
喝了酒才最容易把陌生人变成好朋友。
酒精确确实实是个好东西,能很快就把气氛炒热,也能很快让妹子们的身体变得更软——几轮酒下来,其中一个妹子都已经快趴在杨辰身上了。
搞得他很难受。
昨晚和周思思,并不是特别舒服,搞到最后都差点想浴血奋战了。
“来,杨老弟,喝酒!”
钱总的酒量看上去不错,连喝了四五杯,脸都没红一下。
喝白酒,杨辰的酒量大概在两瓶,也就是两斤左右,这个量,即使放在全国来说,也算不错了。
所以杨辰也丝毫不惧,举起酒杯便和钱总一碰:“钱总,来,我敬你!”
说完便是一饮而尽。
他们没有用茅台自带的一口杯,太小,才10毫升,二钱而已,太秀气,而是换成了一两的白酒杯。
一两的白酒杯虽然不算多,但一口一个,也算相当豪爽了,毕竟酒量一般的也就喝个四五杯,半斤的量,基本上也就到了血位。
见杨辰如此爽快,钱总颇为赞许的点点头,也是一口干了,然后笑道:“杨老弟,好,今晚咱们喝个痛快!”
于是两人你来我往,都是一口一个,豪爽的一批。
男人嘛,对于喝酒豪爽的人,不管酒量怎么样,都会高看一眼。
当年乔峰和段誉拼酒,虽然段誉这小子出老千,但乔峰这种大英雄愿意和段誉这种文弱书生结为兄弟,自然也是看中他喝酒的豪迈了。
所以杨辰和钱总二人喝到后面,都有点惺惺相惜的感觉。
如果说钱总对杨辰的态度,从之前的试探,到正视,再到火热,那么现在就是打心眼里喜欢了。
没错。
哪怕前面的都没有,光凭喝酒,钱总也喜欢眼前这个豪爽的小伙子。
现在他们已经喝了四瓶白酒,除了几个妹子大概分了半瓶,两人喝了至少有三斤半左右的量。
杨辰快到血位了,看钱总的样子,估计也差不太多了。
还喝吗?
喝!
这酒精一上头,年轻人嘛,难免有点气盛,我一个二十来岁的黄花小伙子,还喝不过一个中年大叔?
who怕who?
不过这时候钱总却是用手把酒杯一盖,主动认输了:“杨老弟啊,不好意思,老哥我酒量到位了,再喝下去,就只能让妹子自己动啦!”
说完哈哈大笑。
既然钱总投降了,杨辰自然也不会咄咄逼人,而是相当懂人情世故的给了他一个台阶下:“钱总谦虚了,老哥你是爱护老弟的身体啊,怕妹子上来都动不了......”
此话一出,钱总对他就更满意了。
这小伙子喝酒豪爽,会说话,别的不说,就冲这两点,必须高看一眼。
酒已到位,吃了点饭菜,开始上茶。
杨辰这才把金条拿出来,问道:“钱总,我这里有几根金条,不知道老哥你感不感兴趣?”
金条一亮相,身旁的几个妹子便是眼睛一亮,火热的不得了:“现在的金价好贵呀,一克就要六百多,我好想要副镯子,可惜买不起呀。”
“是呀,我也想要副镯子,太贵了。”
“嘻嘻,我也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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