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

“哥哥,我好孤独啊。”

“哥哥,外面好多人啊。”

轻声的呼唤回荡在耳侧。

男人惊慌失措,很想愤怒的大喊,叫谁哥哥呢!

我可是一个孤儿!

然而,当他张开口的时候,说出的话却截然不同。

“不用害怕,康斯坦丁,我们只是马上要死了而已。”

“死亡并不可怕,只不过是一场长眠罢了。”

哦!

见鬼!

死怎么可能不可怕!

“在我可以吞噬这个世界之前,与其孤独前行,不如安然沉睡,直到醒来。”

“哥哥......如果到了可以吞噬世界的时候,你会吃掉我么?”

该死,你们是什么食人族的人么?

怎么动不动就要吃掉的。

男人很想吐槽,但心间却是莫名地泛起一抹苦涩。

“会的,那时候,你将和我一起,君临世界!”

入眼所见,到处都是燃烧的火焰。

高亢的号角声回荡着。

训练有素的军队列成方阵,朝着前方冲锋,却在眨眼之间,被一团火焰焚尽。

遍地枯骨,死亡的气息在上空盘旋,久久未曾消散。

“哈!”

男人猛然从床上坐了起来,一双瞪大了的眼中,满是惊恐。

额头上,密密麻麻的汗珠落下。

“见鬼,这是又做噩梦了?”

男人看着熟悉的房间,低声自语了一句。

罗纳德·唐,熟人叫他老唐。

是一名居住在布鲁克林区的华裔。

此时的老唐坐在床上,看着自己的床单,沉默良久。

片刻之后,才有些愤然的开口。

“果然,当初那个任务我就不该接!”

对于前段时间的任务,老唐还心中带着几分怨气。

那是一个入侵的任务。

以老唐多年的丰富经验,他自觉自己是肯定没有问题的。

但谁知道碰到一个怪人。

好像是什么神枪手,指哪儿打哪儿。

一起的十几个人,群殴一个人,还是都拿的有枪的情况下,结果居然没有打过对面一个人!

之后自己便是被那个一头金发的家伙打中,昏迷了过去。

后面醒来的时候,就是在山下的一个小旅馆里了。

任务,居然还被算成功了,这倒是有些意外之喜。

然而,自从回来之后,老唐就过上了难受的生活。

每天晚上,只要自己一睡着,就会做噩梦。

梦里面,总是会有一个有些孱弱的声音,轻声在自己耳边呢喃。

喊着自己哥哥。

之后就会看见惨烈的场景。

每天都是如此,无一例外。

如此不佳的状态,也导致他最近一段时间都没有办法去出任务了。

去卫生间,将自己稍微打理了一番之后,老唐走出了家门。

他所居住的地区是在布鲁克林区的一个穷人区里。

这里鱼龙混杂,倒是很适合工作性质复杂的他。

房门咔吱咔吱的声音响起,清脆的脚步声紧随而来。

老唐抬头,正好看见对面的门也打开了。

一个看起来不过二十来岁的少年,从门里走了出来。

少年的穿着非常的朴素。

看起来不过几十块的衣服,黑色的裤子。

最贵的,应该是那双耐克的运动鞋。

还挺不错,是去年的秋季款。

浑身上下,加起来应该不超过500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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