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底,郑暮征还是被一双鞋收买了。
不对,是半双鞋。
他穿着新鞋走街串巷地送信,洋溢着得意的笑容,逢人就问安,是个人都觉得这个小伙子精气神真好。
除此之外,郑暮征还为怎样加快送信的速度颇费了一些脑筋。
毕竟即使穿上最好的鞋,送信还是要用脚走的,费鞋费体力,而且也并不快。
如何能加快速度,自然是首要考虑的事了。
幸而,慈家镇这个地方,多的是水,多的是河,纵横整个小镇,河道间相互勾连,从这头可以一直坐船到那头。
坐船顺风顺水,用手划即可,自然比干用脚走省时省力多了。
郑暮征心下泛起了些疙瘩,但还是壮着胆子去了。
“老伯,您能教我划船吗?”他站在岸上问着坐在船里休息的船家。
可他站得有些远,老伯耳朵又没那么好,侧身问道:“小伙子,你说啥?站近些来。”
郑暮征无奈叹气,往前踏了一步,又问了一声。
可老伯还是听不清:“年轻人你离得那么远做甚,我又不会把你吃了。”
郑暮征咬咬牙,往前迈了三步,用力高声又问了一遍。
这下老伯可算明白了。
“你要学划船啊,可就找对人了。”他呵呵笑道,眉毛都上扬了许多,“我可是划船的老手了,十村八里,论划船,没人是我的对手。拜我为师,我一定能把你教成这河里的二把手。可是只有一点,不能放弃,若是放弃了,我可是要骂人的!”
老伯一脸正经严肃,对待收徒之事十分认真。
郑暮征亦是一口应下,表示一定不会轻易放弃的。
他脑海里回想着之前看到的船家划船的样子,轻松的很,哪里就那么难了,最多十日工夫,就能学会了。
可事实就是没有那么简单。
第一日,他连拿船桨都没学会,光坐在船上保持不掉下去就很难了。
“小伙子,别僵着啊,跟船做对,就是跟水作对。跟水作对,它可是要将你淹了的。”
一听,郑暮征的后背越发僵硬了,只能强迫自己放松下来。
人是松了下来,心还是紧的。
坐在船后看着前面小伙子驾船的样子,怎么看怎么别扭,老伯只能对着河水叹了口气,觉着自己的这世英明,怕是要不保了。
第二日,老伯强迫郑暮征要开始用桨划水。
在他“不划就将他丢下水”的威逼之下,郑暮征只能含泪划水。
桨有没有碰到水面,他不知道,划的方向对不对,他不知道,划了之后船动没动,他也不知道。
他既不知道,也不敢问,就怕一张嘴,就被老伯丢下水里去了。
辛苦是辛苦了些,可也是在认真在学的。
郑暮征高兴得很,看着自己的技术一日日好起来,觉得自己当船手的日子近在眼前了。
他是高兴了,季一勺却陷入了疑难之中。
郑暮征注意到,季一勺又开始每日掰着手指头算着什么东西,而且次数越来越多,眉头越皱越紧,那股怨气都快成形了,直将郑暮征看得喉头发紧。
她该不会是在算自己欠了她多少钱吧?自己可没钱还债啊!
最近好像也没花什么钱,怎么就突然想起算钱的事呢?
突然间脑光一闪,郑暮征觉着大事不妙。
近日唯一出了钱的,就是脚上这双鞋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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