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说完了,知道吗李歪松,全世界都在等你。

不是吧!叫“我”一字不漏的是你!现在埋怨我的还是你!这样我很难做唉;

我是这么说过不假,可我没叫把一大堆心里感受都说出来,你以为是写小说吗?就算如此,你知道等待的人又有多辛苦吗;

这不是为了方便你的推理!便于其他人理解嘛,要不然只有讲述,没有对话和心理描写,多枯燥无味!

好!很好啊!自从我高中以后,就没有坐下来好好的和你深入交流,没想到士别三年,你居然成长到这个地步了。

那是当然。你不看“我”受了多少苦,谈到这李歪松的眼光暗淡了下去……

歪松,全世界都相信你不会杀人,而且听了你说这么多!从我的角度和你交代的这么多信息来看,你都不具备作案的条件,正如沈民兴所说,你是凶手的话你绝不会报案,更不会傻到拿着疑似作案凶器的镰刀报案。

真的?那太好了,歪松激动的抓着我的手。

但是,年轻人,要沉住气。

不排除三种情况:一、你是精神分裂者,两种人格:你都不知道的“你”杀死了村主任刘本华,而另一个就是现在的你选择了报警。

我看了一眼歪松,他满脸笑容看着我、那表情怎么看怎么猥琐。

大侦探你请继续:

还有一种,你!李歪松:是个彻头彻尾的傻叉。

第三,你还是一个大傻叉!

所以怎么说,你都不可能是凶手。

你滚!歪松打了我一拳,还挺有力量的!

囚辉,你知道刚刚你在分析之时,“我”脑袋里在想什么吗?

我不知道是什么!但肯定不会是什么好素材。

“我”刚才在想,你一本正经推理的样子,好像去年我在县城的天桥下结识的一神棍,他说我会有一段桃花运,我问他如何把握住,他说处理好就是桃花运,处理不好就是桃花劫。

当时我虽然嘴上说他是神棍骗子,可心里还是乐开了花。我哪管是运还是劫,只要是桃花就行,差点没有笑出来。

最后心情一好,给了那神棍两百块钱,现在想起来都心疼。

最后没真想到还真被那忽悠大师说准了。可惜!

你是说你那位在你家呆了半个月不到,就跑了的媳妇?据说长得挺漂亮的,但我一直都没见到真人,要不!照片给我瞅瞅?

还是不见为好。

人不都是这样?尽管明知道是谎言,可是谁都不愿意戳穿那些美丽的、善意的谎言。宁愿选择自我逃避,活在幻想中。

囚辉;你说这话太绕口了,“我”很纳闷为什么有的话三言两语就可以说完,你们这些读书人非弄得文绉绉,绕山绕水的。

“我”也听过一个故事,和你说的差不多,街上变魔术变戏法,全世界都知道那是骗人的把戏,连我也知道那是假的,

可是谁也不愿意戳穿他们骗人的鬼把戏,她实在是太美了,真的很美!歪松仿佛陷入了一个幻想中。

有你这么比喻的吗?歪松!

后来呢!

后来她走了!“我”再一次去相同的地点去找那个神棍,接连等了两个星期,连人影都不见,最后在旁边花了六百块钱找了三个阿婆算了三次,我的要求很简单,不求什么大富大贵,我只求一劫!

开始“我”以为钱花的少了,人与神之间的赎罪桥铺得不够长,虽然心到但神却未知。

可是等“我”把糖蜜倒卖了揣着更多的钱去的时候,以前那个老神仙人影没了也就罢了,就连那三个阿婆也玩起了失踪。

哈哈!在我看来,是那神棍和三个老太婆合伙骗你,怕你觉悟后怒砸摊子,所以人家脚底抹油跑路了。

“我”不论真假,不在乎被骗,只求一劫。

不过囚辉,以后可别像你正松哥我这样没出息,老是被别人瞧不起,欺负。以后从县城回来就在我这里,没事多回回老家。

没想到一向话不多,内向无比的李歪松居然说出这话,从小到大我还是第一次见他如此。

村主任刘本华之死对他的影响这么大!还是其他原因?

想到这儿我感到心里愧疚无比,眼睛酸酸的,其实我的第三种推测并不是如我之前所说的那样。

我想说的第三种假设是:李歪松自导自演杀人,至于他对警方,乃至于我所说的那些故事则半真半假,

因为全真则不利于他脱罪,全假则别人怀疑。加上他的形象一直都是老实巴交的,给人的印象更是傻乎乎的,谁也不会怀疑他敢杀人!至于杀人之后还选择报警?并且制造假象!演戏给我们所有人看,这更是无稽之谈。

其实我都觉得自己这想法疯狂。

我之所以没说出来,主要还是因为李歪松怎么也不可能有那种能力和智商。

其次说出来伤到他的自尊心、影响和他的友谊,不说反而能让他少点压力。

人性的惯性思维对于谁都不会陌生,谁都有这种毛病,常识性逻辑的会把某一类人不自觉归属到自己内心认为的那类人当中。

比如先入为主、以貌取人、从众心理、常理陷阱、疲惫思维也就是懒人推理等。

前几种好理解,常理陷阱,受人们约定俗成的习惯影响比较深,形成思维定式,最终陷入陷阱里,从众心理大多和常理陷阱相伴而行。

最后一种疲惫思维(懒人推理),比较抽象,一般指,刚开始对某个难题、案件毫无头绪。

苦苦思考不得其法,突然灵光一现,发现了某个切入点,自认为事情就如自己的这个判断一般无二,然后以这个出发点去收集证据,盲目的排除其他一切可能,

最后瞎猫碰上死耗子,找到一两个不是证据的“证据”,于是草草下结论。

这些思维陷阱都是很致命的错误,不管是在科学证明和案件审理中,造成的影响往往是令人震惊的。

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

如轰动全国的佘祥林杀妻案:1994年初,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突然失踪,久寻不到,

张家开始怀疑是被佘祥林所杀,因为张在玉患有精神病。而且刚和丈夫吵过架,人就失踪了!数月后,一村民在村头发现一具腐尸,张家人一口咬定死者就是张在玉。

这样,佘祥林就成了第一杀人疑犯,不久即被京山县公安机关抓捕。这一年,佘祥林28岁,张在玉31岁,他们的女儿才6岁。

然而,2005年3月28日,被佘祥林“杀害”达11年之久的妻子突然现身,一件天大冤案由此浮出水面。4月13日,京山县法院经重新开庭审理,宣判佘祥林无罪当庭释放。

5月10日,佘祥林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2005年10月底,佘祥林及其家人,最终累计获得70余万元国家赔偿。

虽然说得到了赔偿,可是这11年的监狱生活对于一个被冤枉的无罪之人来说,那是多大的人为灾难,生理心理双重折磨,没有活活的把佘祥林压死已经算是幸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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