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满城飞絮。

有青衫少年郎负笈进京,只为赶考,只为金榜题名,只为那一句“八抬大轿,十里红妆,娶你为妻”的承诺。

一路风尘不觉苦,终于到了大燕京城,科考就在下一天。

苦心人,天不负。

少年郎以笔试第一的成绩参加殿试。

依旧得了第一。

高中状元。

衣锦还乡就在眼前,实现承诺就在明日。

少年郎在金鸾大殿上喜极而泣。

可还未高兴太久,龙椅上那男人的一句话,便将他的所有幻想彻底打碎。

“公主喜欢你,你可愿做我大燕的驸马爷?”

少年郎当场愣住。

公主?

就是昨日笔试完,出了考场遇到的那位女子么?

一见钟情,这是少年郎一轻极喜欢的一个词,可现在,他只觉得这四个字荒唐至极。

他不要什么一见钟情,他不要什么公主,他更不要什么驸马爷。

如果可以后悔,他甚至不愿来这座京城,不要了这个状元的名头。

“陛下,我已有婚约。”

声音不大,但足够让满朝文武听见,也足够让龙椅上那男人震怒。

这一年,大燕国的金科状元郎,头一次没有受封官位。

并且,整个人都消失不见。

只有少数人知道,这位不愿当驸马爷的状元郎,被关进了公主的阁楼。

这一关,就是十六年。

直到新皇登基,公主病死,这位十六年前的状元郎,才被放出阁楼,封了一个小官,允许回家探望一番。

可这也只是新皇做给人看。

新皇要让臣子知道,看,我是一个宽仁的皇帝啊。

可驭人之术,讲究一个巴掌一颗枣。

枣有了,巴掌又去哪儿找?

还不是得将注意打在这位曾经的状元郎身上。

眼看着要到了南岛小镇,新皇派遣的人就出手了,不仅让状元郎死去,还让状元郎成了人不人鬼不鬼的血尸。

于是这些臣子又该知道了,原来新皇虽然宽仁,可也不是好脾气的主儿,你要是敢有谋逆之心,死都不会让你轻松。

这样一来,君臣不就又上下一家亲了?

至于那位状元郎,以及那位苦等的姑娘?

天下太平嘛,总要有小小的牺牲啊。大燕君臣都这样想着。

“呵呵,好一个天下太平啊。”

血尸双唇抿成锋线,眼中满是悲与恨。

苏牧一阵默然。

原来是这样。

血尸不是没想过,偷偷寄一封信给南岛镇的杨花,可只要公主在世一天,他写的信就不可能送出京城。

也许,那位公主的死亡,也不是什么病死?

苏牧忽然这样想到,只是看了一眼血尸,却又没有问出口。

只是问了另一个问题:“杨花寻死前一天,你去她那儿讨酒,是为了让她彻底死心?”

血尸点头:“两年前我化作血尸,虽然只有一点时间清醒,可也不是不能去找杨花。不过那个时候,我根本没有能力变成正常人的模样,我不想用这么丑陋的样子,去到杨花面前。”

“直到前些时候,我修为精进些许,这才能变幻相貌。杨花还只有三十多岁,她下半辈子应该得到幸福,所以我就想着那样做,好让他彻底断了心思。”

苏牧不知该说些什么。

此时此刻,南岛小镇的小河边。

一位女子站在柳树下,哭成泪人。

她听不见画卷中的对话,可她认得那位身穿官服的男子。

那是她等了十八年的人,哪怕步入中年,哪怕肌肤苍白,她也能一眼认出。

甚至,她有些浑浊的双眼,能看清他的嘴唇启合。

这个甚至不知道唇语一词的女子,读懂了唇语,知道了过去发生的一切。

原来她等的人从未负心。

乱葬岗,苏牧撤下了投影,看着身形已经开始虚淡的血尸,轻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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